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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可以变产权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居住权的定义、取得方式和限制,特别强调了居住权是一种他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在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购买房屋的产权,并办理产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一、居住权是否可以转换为产权?《民法典》第367条第1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是住宅所有人为满足特定自然人居住需求,在自己所有住宅上设定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对其享有居住权的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居住权的行使也会受到限制。如果居住权人想要永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可以跟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购买房屋的产权,办理产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二、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三、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拥有居住权的人是不可以将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居住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房屋或其他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产权则是指所有人对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从定义上看,居住权是产权的一种,但它们之间并不能直接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遗赠的内容,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将居住权转换为产权。居住权人并没有权利处分他人的住宅,也不能将居住权权能转让给他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售、抵押等方式处分其房屋。但是,居住权人并没有相应的权利进行房屋处分。
    因此,居住权与产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居住权不能转换为产权。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人虽然都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但是二者之间的权利性质和范围存在差异。
    结语
    居住权是一种他物权,属于《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然而,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拥有居住权的人是不可以将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七条\t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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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4 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