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没有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可以追偿其他合伙人或向保证人追偿,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请求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会中止,等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偿其他债务人或其他合伙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请求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会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偿还时再恢复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