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公司把我的件儿弄丢了,然后赔偿了,还可以让卖家补发吗? |
释义 | 快递公司丢失货件的赔偿原则为填平式,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按规定赔偿;收发人员过失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邮件运递违规违反规定时,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应向用户补偿。 法律分析 快递公司丢失货件的一般赔偿处理方法为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者,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邮件运递的具体要求由邮电部规定,并予以公告。邮件运递违反邮电部规定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向用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拓展延伸 快递公司丢失我的包裹,已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 如果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丢失了您的包裹,并且已经进行了赔偿,那么您是否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呢?答案是可能的,但具体取决于卖家的政策和合同条款。首先,您应该与卖家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快递公司的赔偿文件或丢失的包裹报告。卖家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和他们的政策来决定是否重新发货。有些卖家可能会同意重新发货,以保持客户满意度和良好的商业关系。然而,也有可能卖家不同意重新发货,特别是如果他们认为责任并不在他们身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进一步与卖家协商或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解决争议。重要的是要保持与卖家的沟通,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在快递公司丢失货件后的赔偿处理中,根据填平式赔偿原则或有限赔偿原则,损失的多少将得到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邮件损毁或丢失是由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收件人有权要求赔偿。然而,如果收件人所在单位的过失导致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此情况下希望卖家重新发货,您应与卖家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卖家会根据政策和合同条款决定是否重新发货。保持与卖家的沟通,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是解决争议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六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寄递业务,以及用户交寄国际邮递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