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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是否具有实践性质?
释义
    赠与合同的主旨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实际所有权转移才能生效,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公证后即可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类似,也是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
    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
    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
    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形式。就其法律效力而言,赠与合同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涉及财产转让、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的接受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另外,赠与合同的实践性质体现在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可以促进财产流转和个人财富管理。因此,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备明确的效力,并适用于特定的财产转让场景。
    结语
    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公正与否,以及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需要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生效;而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无需转移所有权即可成立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类似,也属于诺成合同。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真实意愿和合法性,对财产转让、赠与人意愿表示和受赠人接受等方面具有适用范围。赠与合同的实践性质在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方面体现,有助于促进财产流转和个人财富管理。因此,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备明确的效力,并适用于特定的财产转让场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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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0 8: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