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后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犯法。     女方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丈夫不付生活费是违法的,因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婚内不给生活费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 证人证言;     7、 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其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综上所述,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婚内不给生活费的,女方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找证人作证等方式取证,然后到法院起诉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