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进行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一、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吗 承租人一般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破产租赁合同有效吗? 企业破产,租赁合同有效。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什么时候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 下列情况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