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登记。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收养直系亲属的孩子怎么办理手续 1、确定登记机关,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由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亲自到场办理,即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3、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送养人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