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足够资金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
释义 | 如何处理无法支付的强制执行案件,司法拘留的决定权,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效措施。侵犯名誉权案件的执行措施,包括公告、登报等方式公布判决内容。强制执行对于解决民间借贷纠纷非常重要。 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没有钱会被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大有效措施! 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撼人心魄个人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二、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是什么?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恢复名誉等责任形式的,应当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所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侵权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合理的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强制执行对于学普通的公民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很多的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其实已经到法院来进行起诉,但是对方仍然不履行,所以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前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执行对方的财产。 结语 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拒不支付的人可能会被法院拘留,即司法拘留,以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当事人死亡等情形,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情形消失后,执行将恢复进行。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采取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公告等方式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于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等问题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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