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工伤事故中是否可以进行再审?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依照下列程序处理:先提出工伤认定复查或者待遇认定复核申请;对复查或者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对工伤认定或待遇认定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复查或者复核申请,将结果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依照下列程序处理:先提出工伤认定复查或者待遇认定复核申请;对复查或者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以上是本文的标题、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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