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住改商”物业旧城改造拆迁怎么补偿? |
释义 | 根据《广州市拆迁补偿指导意见》,合法产权的被拆迁人具有选择不同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拆迁人选择异地永迁、就近安置的,按住宅用途进行补偿安置。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可按照经营性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60%或50%给予补偿,具体取决于“住改商”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法规规定。同时,拆迁人还需根据经营性用房的性质和法规规定,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款进行合理确定,以保证政策适用的公平性。 法律分析 根据《指导意见》,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合法产权的被拆迁人具有选择不同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拆迁人选择异地永迁、就近安置的,按住宅用途进行补偿安置。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还要根据“住改商”物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如果是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被拆迁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拆迁人可按照经营性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60%给予补偿。 如果“住改商”物业属于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至2001年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住改商管理规定实施前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被拆迁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拆迁人可按照经营性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明确,如果按经营性用房确定的货币补偿款低于《指导意见》有关住宅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住宅确定货币补偿,以保证政策适用的公平性。 拓展延伸 广州“住改商”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拆迁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住改商”是指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改为商业用途的行为。因此,在拆迁“住改商”房屋时,拆迁人需要遵循相应的补偿标准。 根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应当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来说,拆迁人应当提供以下补偿: 1. 房屋补偿: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结合房屋用途、区位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补偿。 2. 附属设施补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如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等给予补偿。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内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 4. 搬迁费补偿: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搬迁安置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综上所述,拆迁“住改商”房屋需要遵循相应的补偿标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给予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十八条\t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防沙治沙法(2018-10-26)\t第四十四条\t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挪用防沙治沙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绿化条例(2017-03-01)\t第十三条\t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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