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房东应当在与承租人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内,经过承租人同意,在合理事由的基础上,进入租赁物。若房东擅自进入租赁物,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若房东的行为涉及侵犯承租人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权益,承租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对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的,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范围交付租赁物。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章第六十条:拥有不动产的人擅自侵入他人不动产,或者阻碍他人占有、使用他人不动产的,受侵害人有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权利。 结论:房东私自进门,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寻求律师协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