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二、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3、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3、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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