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委对积极分子的备案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正式向党组织申请入党的人,,经党组共青团成员、团组织成员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计划培训发展对象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