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的传唤规定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传唤的法条,对于不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传唤与拘传是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行为,传唤具有通知性质,而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而拘传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实施。 法律分析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地内指定地点讯问。在案发现场的,可以口头传唤。时间为十二个小时到二十四小时。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1、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结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刑事传唤的具体法条,对于不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传唤可以口头传唤,时间为12到24小时。传唤与拘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行为,传唤具有通知性质而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而拘传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实施。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下列人员立即予以拘留: (一)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或者有重大嫌疑的; (二)阻挠或者抗拒戒严执勤人员执行戒严任务的; (三)抗拒交通管制或者宵禁规定的; (四)从事其他抗拒戒严令的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