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网络谣言侵犯的是哪样权利 网络谣言侵犯的权利是他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是指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网络侵权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网络谣言的立案标准 法律未规定造谣罪,只规定了诽谤罪,立案标准为: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