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一、父母的房子能否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父母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申请加上子女名称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想加子女名的,应当与子女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持有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者按照共有约定共同申请房屋转让登记。 二、办理房产证的维修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三、房屋过户新规定有哪些 房屋过户新规定包括: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都会随之转移。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后进行过户房屋。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依法可以成为继承人的继承人才可以过户该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