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法院赔偿父亲去世的诉讼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父亲去世的,赔偿金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诉讼分配,女儿结婚的,也可以分配。父亲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父亲的亲属进行分割,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亲属之间可以对死亡赔偿金达成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作出相应的判决,女儿作为父亲的子女,与父亲存在亲属关系,可以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父亲去世,赔偿金分配? 父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死亡赔偿金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协商进行分配。但如果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合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父亲去世得到赔偿金,怎么分配 父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死亡赔偿金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协商进行分配。但如果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合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父亲去世,继承遗产? 父亲去世遗产由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可由父亲所立遗嘱里的继承人继承。父亲死后,如果母亲尚在,先将父母的财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将属于父亲的财产用作遗产继承。父亲在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应有他的父母、配偶及儿女,如果其死前留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爷爷奶奶先于父亲去世还能继承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儿子是可以继承父亲应当从爷爷那里继承的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父亲去世21年,母亲去年去世。他们的财产是共同拥有的。我父亲去世了,没有继承和分割。现在我父亲去世这么久了。我们有权要求继承我父亲的一个父亲的财产吗? 父亲去世,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内容分配财产。父亲生前没有立有上述文件的,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父亲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亲财产的份额应该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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