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第二次办身份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办理第二次身份证所需证件及办理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次办身份证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照相回执和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在提交登记表后60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一、第二次办身份证带什么证件 第二次办身份证需要带以下这些证件: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办身份证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民法典关于第二次办理身份证所需携带证件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第二次办理身份证时,需要携带一系列的证件。首先,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原身份证或户口本。其次,需要提供近期的一寸彩色照片,符合规定的尺寸和背景要求。此外,还需准备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注意,如果有变更的个人信息,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在办理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证件。另外,办理时应注意办理地点和时间,以免耽误办理进度。综上所述,办理第二次身份证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件和材料,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结语 办理第二次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办理时需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办理进程顺利。请注意办理地点和时间,以免耽误办理进度。办理第二次身份证需准备一系列证件和材料,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合法,以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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