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临时救助标准 |
| 释义 | 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根据救助对象的类型和困难程度,一次性救助金不低于两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家庭救助金根据家庭人口数确定。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救助金标准。同一事由申请救助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金额原则上相同。 法律分析 1.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及持续状况等因素,给予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的一次性救助金。原则上一年内临时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市12个月(含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 2.以家庭作为救助对象的,救助金数额为家庭人口数乘以一人次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家庭人口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3.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根据前款规定,制定临时救助金标准,在本区实施。 4.符合本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一年内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以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的,救助金额原则上相同。 拓展延伸 深圳市民政局制定新的社会救助政策 深圳市民政局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决定,制定了全新的社会救助政策。根据该政策,将对临时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该政策的制定旨在提高救助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新政策将综合考虑家庭收入、生活困难程度、医疗支出等因素,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此举有助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为困难群体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深圳市民政局将积极推动新政策的实施,确保其顺利落地,为市民的福祉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结语 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全新的社会救助政策,旨在提高救助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新政策将综合考虑家庭收入、生活困难程度、医疗支出等因素,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为困难群体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深圳市民政局将积极推动新政策的实施,为市民的福祉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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