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管制分子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
| 释义 | 被管制分子的义务有,守法和服从监督;经执行机关批准后行使言论自由等权利;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的有关规定;以及经批准后才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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