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法院会判多久? 《刑法》第415条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如何构成的?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