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另一方依然可以享受,但
 是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
 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
 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
 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
 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
 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
 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
 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
 生子女父母待遇。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
 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
 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
 老保险待遇。衍生问题:衍生问题:养老
 金制度是什么?养老金制度,一般是指政府
 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个人依据
 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
 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
 产的制度安排该制度最早是《国务院关于企
 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
 “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
 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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