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赠与效力是:赠与合同的生效应满足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赠与人自愿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必须实际交付和接受赠与物同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之时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