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无因和有因撤销。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包括:合同未公证,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交付前行使。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包括: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应在一年内行使,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的条件是:受赠人违法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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