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哪些 |
释义 | 1.审查立案;2.通知履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 一、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吗,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此时仍然是夫妻关系。起诉流程: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3.被告准备答辩。4.开庭审理。法官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离婚。 二、怎么申请终止强制执行 申请终止强制执行流程是: 1、申请终止强制执行时,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 2、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4、执行。 三、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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