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怎么区分 |
释义 | 1、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本文认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一、常见行为犯的着手和既遂 1、非法拘禁罪,实行行为,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着手,开始剥夺自由的行为;既遂:被害人失去人身自由。 2、绑架罪。暴力劫持人质,向第三人强要。着手,开始暴力控制被害人人身的行为;既遂,已经扣作人质。不以开始强要行为、满足条件为必要。 3、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行为:拐与卖;着手:开始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既遂:前述行为之一完成为既遂。不以实际卖出为必要。 4、伪证罪,虚假陈述完毕为既遂。 5、强奸罪,实行行为:暴力胁迫强行奸淫;着手,对妇女开始暴力或胁迫;既遂:插入说在强奸对象为幼女的场合,实行行为:奸淫行为;既遂:接触说。 6、脱逃罪:实行行为:逃离监所;着手:开始脱逃行为,如开始打开监室的门、在墙上打洞、翻越围墙等,既遂:脱离监管人员的实际控制为既遂。 此外,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通常很难出现未遂的情况。贩卖毒品只有在自认为是毒品而实际是假毒品的认识错误情况下,才出现犯罪未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也很难出现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往往原本就在行为地的占有之下。但是偶尔也会出现未遂的情况,例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打往自己的账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入账即案发的,构成未遂。当然,如果入了账户,构成既遂。 二、绑架未遂要判多少年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绑架罪未遂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是否定的,那就是绑架罪未遂。对于绑架罪的量刑要按照《刑法》第239条规定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后果和手段确定量刑标准,同时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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