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包括以下方面: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被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吗 受胁迫结婚可以撤销。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父母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父母不同意离婚,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自然人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所以离婚是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的,只要双方同意即可离婚,或者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也可以成功离婚。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包括父母也没有这个权利。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三、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如下: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