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商品房预售纠纷 2、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 3、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 房屋系不动产,依据法律规定在转让时必须办理变更登记,而且要交纳税款。社会上大量存在因不愿交纳税款,在房屋买卖后不变更登记(俗称过户)的行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或遇到房屋拆迁时,有些人对原卖价反悔,以合同未变更登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4、商品房出售纠纷 商品房的出售过程中,主要是因出售方违约造成纠纷。有因商品房面积不足、质量存在瑕疵、出售方不出具发票、办理房产证等问题而发生纠纷。也有买房人未能如期支付房款,出让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甚至是主张解除合同的。 5、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 随着房屋的升值和房屋的拆迁,上述案件逐年增加。这类案件时间跨度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人员或亲朋之间,双方往往互不让步,案件举证难,判决后上诉多。 6、物业管理纠纷 商品房出售后,物业管理又成为容易发生纠纷的领域 7、相邻权纠纷 主要是在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影响采光、通风、排水、通行等相邻权纠纷,不动产相邻方通常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主张权利,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排除妨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