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1、根据遗嘱取得继承权;2、根据法定亲属关系取得继承权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法定继承权如何取得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如下: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2、遗嘱继承即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并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3、继承权的其他取得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因遗赠取得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有遗赠继承遗产的方式为: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遗嘱继承是为侄子子女无权取得的 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儿女无权利取得遗产。因为法律明确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遗嘱继承人也就优先继承遗产遗嘱中没有处分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如何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请下才会丧失继承权。但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则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如何剥夺继承权? 剥夺继承权的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剥夺。但法定剥夺的一般是出现如下情形后自动剥夺:1、故意杀害、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隐匿遗嘱;4、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让继承人立遗嘱的。后两种情形经被继承人谅解的可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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