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最高限额5000元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