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财产保全哪些财产 |
释义 | 原告财产保全哪些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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