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年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年度检查流程 1、检查岗审查《汽车牌照申请书》、驾照、汽车安全技术检查合格证明书、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书、本年度汽车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书检查汽车符合规定的,在汽车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2、检查有关汽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3、输入相关信息 4、制作检查合格标志 5、在驾驶执照副页上签字检查记录,在驾驶执照副页上签字信息满足的,回收原驾驶执照,重新制作驾驶执照 6、将驾驶执照、检查合格标志交给汽车所有者。年检资料 1、《汽车牌照申请书》原件(公共汽车公司委托人签字,私家车本人签字) 2、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3、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在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书上签字纳税信息的,提供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书 4、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书原件 5、《汽车驾驶证明书》原件 6、受托发行汽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发行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和汽车所有者发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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