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种情况不能离婚 |
释义 | 三种情况不能离婚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处理办法: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双方重新协商一致在冷静期届满30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领取离婚证仍然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再次向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再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夫妻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不反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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