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