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谁索赔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雇主与家政服务中心之间存在着雇佣合同关系,雇主是家政服务中心,而不是实际服务对象。根据该规定,雇员可向家政服务中心索要医疗费。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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