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居住证办理是什么条件 |
释义 | 湘潭市实行新的居住证制度,要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者才能申请领取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 法律分析 如果一个流动人口在湘潭居住半年以上,并且同时符合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二、湘潭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拓展延伸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湘潭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潭市办理《湖南省居住证》的条件如下: 1. 在湘潭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2. 在湘潭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同时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在湘潭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同时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且具有熟练职业技能、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因此,想要办理《湖南省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结语 湘潭的流动人口只要满足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当地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材料说明中列举了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和就读证明所需的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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