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反担保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第三人首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登记或者依法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合同的主债务是什么 反担保是债务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所以反担保的主债务是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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