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共有。例如物业企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车收费、利用外墙做广告收费等等,此类收益应属于业主共有。 一、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谁 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 二、乡村停车收费合法吗 村委会没有权利行使收费权,是违法的,可以向公安局反映情况。如果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电梯属于物业还是业主 电梯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是没有产权的。物业仅仅是电梯的使用单位,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安全负责,负责管理电梯,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