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感染疾病保险的等待期是根据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间来计算的。一般来说,等待期是保险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在该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患上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则不予理赔。等待期旨在避免投保人出现意外或疾病后才购买保险的情况,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等待期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和保险产品的风险情况合理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对于约定的合同条款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感染疾病保险理赔的等待期在保险合同中有所约定,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等待期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