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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培训费哪些需要自己承担
释义
    关于培训费用赔付数额的计算,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劳动者未依法履行培训协议,在专项培训结束后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如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则不属于专项培训,劳动者在离职时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
    一、培训协议服务期规定附则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的规定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
    4、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到期日不一致的,以最后到期时为准(培训服务协议),如你所述,如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用人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则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放弃要求履行剩余服务期的权利,你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二、辞职后培训费用要付吗?
    辞职后培训费用需要支付。如果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离职,是不需要缴纳培训费;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就离职,劳动者需要支付培训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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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1 3: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