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需办理以下流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结婚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材料合法的,应当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一、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二、婚后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如下: 1、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需办理以下流程,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提交的材料给工作人员审核;准备房产证加名字所需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等手续费用。如果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