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相关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合同纠纷,比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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