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
| 释义 | 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可以提前测算调整好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注意年度所得税税负和上年变化不要太大,保持稳定即可。如果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熟悉,可以找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则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报告来填写年度申报表或让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指导填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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