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辆水泥搅拌车倒车不慎坠入河涌,由此引发了一起保险理赔纠纷。广州某道路运输公司此前为搅拌车投保了35.1 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但事后定损只有14 万余元。车辆所有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水泥凝固致罐体损失也属于直接损失,合计应该是19 万余元。双方保险合同里约定了“因意外事故致使罐体停转,使水泥凝固而导致罐体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该不该理赔?9 月27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案情缘由:水泥搅拌车坠入河涌,引发保险理赔纠纷 2015年1月10日19时,杭师傅驾驶一辆粤A牌照的水泥搅拌车在东升镇永丰村河倒车时,因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冲入河涌肇事,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杭师傅负事故全部责任。杭师傅驾驶的搅拌车属于广州一家道路运输公司,投保人是李先生。事后,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勘验。 杭师傅将车子委托江门市江海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定损,车辆损失合计162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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