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手写借条抵押房屋一般也具有效力,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符合相应的条件即可。自然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吗?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二、房屋抵押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 房屋抵押合同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抵押权的设立。合同生效前,虽然是合同约定的,但不实际。抵押权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才能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动产抵押权什么时候设立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