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六)设备、工具、用具等数肆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晌咐规定。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宴毕纯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