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申请商标注册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
| 释义 | (一)商标应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有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声音、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必须要有一定的显著性。一般对于新品牌来说,设计新颖、立意独特的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在申请时通过的几率也会更大些。然而,某些知名的老字号,商品经过长期的使用被公众所熟知,本身的名称或功能就具有显著性,因此简单、大方且突出商品名称的商标才会更加适合。 一、商标分为哪几类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按照商标显著性的强弱程度,从显著性强到显著性弱,可以依次把商标分为创新性商标、暗示性商标、描述性商标和借用商标四类,具体如下: 1、创新性商标。创新性商标是为了某个特定商品或服务从无到有创造的商标,本身与商品或服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仅仅看商标并不能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不代表商品或服务所具有的性质。创新性商标在一开始并具有显著性,但是当它成为某一商品或服务的固定标志,能让消费者把该商标与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在消费者眼中该商标只代表该商品或服务,其他商品无法与之轻易产生联系。创新性商标是显著性最强的商标; 2、暗示性商标。暗示性商标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描述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虽然存在一定的描述性话语,但是能够蕴含其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这类商标的所有人将原本与商品或服务不具联系的寓意巧妙地赋予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建立起很强的识别性和显著的特征; 3、描述性商标。描述性商标通过直接的方式对商品的某一特性进行描述,将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信息描述在商标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描述其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特点,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以及用人名命名的商标。这类商标通过使用可以获得较强的识别性,取得显著特征; 4、借用商标。借用商标是将与商品或服务毫无关系的指代其他特定事物的词汇,当作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来使用,既没有暗示性商标的暗含隐喻,也没有描述性商标的密切联系,如果不是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和广告宣传,很难将其与特定的商品联系起来。然而通过使用,这类标志还是可以具有识别性的,甚至很强的识别性。但由于这类商标所使用的是公有领域的“财富”,缺乏独创性、显著特征较弱,因此无法阻止他人在非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怎样评定商标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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