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租客不肯去注销营业执照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过出租方(即房东)去联系原租户,要求他去注销这个营业执照。一般租赁房屋都会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该有原租户的一些信息。可以继续使用原租户的营业执照开店,但是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如果原租户有债务没有结清,你很可能被牵连进去。重新租一个房子,因为此事不是你的过错,是出租方没有处理好和原租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你可以和出租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不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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