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不属于劳动关系 |
释义 | 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一、如何辞退在外兼职员工? 对于兼职员工的处理上,《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在适用该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兼职行为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的。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员工兼职,就不具有适用该条款的事实基础。 2、确定员工具有兼职行为,并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角度考虑,“严重后果”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劳动者兼职的具体行为来综合判断。 3、存在兼职行为,但用人单位无法就兼职行为给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进行证明时,可以适用“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规定。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合理的期限,要求该期限内提交停止兼职工作的证明,如果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兼职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兼职是否构成赔偿,取决于劳动雇佣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比如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兼职如果属于正规的雇佣关系,雇主应当承担劳动者受伤等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三、兼职不签合同需要双倍赔偿吗 兼职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