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并经市居民医保办公室审批合格的; 2、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 3、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 4、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急诊抢救时的医疗费; 5、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紧急抢救需使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的医疗费。 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如何报销? 一、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社会保险就医凭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由就诊医疗机构盖章) 3.首次病程记录(或入院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4.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5.申请表(需详细写明就诊原因及经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